民生资金的自查自纠有助于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以及其透明、公开程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湾里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湾府办发[2014]22号文件精神,湾里区财政局开展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为2012年-2013年扶贫移民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重点检查城乡医疗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运行情况。
检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部门责任制,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切实查清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民生资金正常运转制度,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