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七家污水处理公司获千万财政资金奖励

  污水处理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任务,为切实加快我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保证已建成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根据《江西省省级城市污水处理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确定的2013年度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数量、奖励标准,我市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污水处理公司获得2013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奖励资金共2879.1万元。该笔奖励资金的下达,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有效提升我市污水处理收集率,对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