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湾里区财政局积极推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公开可以确保财政使用的公开、透明。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湾里区财政局积极在全区推行区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以此保障公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政府财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积极稳妥。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推进区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三是真实易懂。公开的内容全面完整、具体明确、真实可信。突出部门工作特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社会公众获取。
  明确公开范围。此次财政预算公开的范围为区本级财政和镇街财政、区直各部门。2014年,实现区本级财政预算、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落实公开责任。一是明确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区财政局是区级财政预决算、区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主体;区级各部门是区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主体。二级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在其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公开,不单独进行公开。二是明确公开形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或各部门网站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三是严格公开时间,6月30日前全区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强化督促检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工作的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与此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将跟踪了解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