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推行预算公开评审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对部分申报的支出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旨在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
据了解,《宿州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暂行办法》是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开始,对部门申报的社会影响面较广、专业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大且不易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进行公开评审。民生工程项目则按照选择征集公开化、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的要求,单独组织实施。
该办法规定,评审内容是对部门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执行条件、预期效益、经费预算等因素,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在项目立项决策前进行审议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根据评审项目特点,分类组建评审专家组,召开预算公开评审会。项目单位负责人向评审专家组提供项目相关资料,陈述项目相关情况。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讨论和评议,汇总形成预算公开评审报告。按照科学、公开、民主、公正的原则,市财政局监察室、监督局将全程参与,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