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

  抗灾支出是财政保障民生建设的重要支出。自2014年五月份以来,我市降雨量较往年同期明显偏少,全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情,人畜吃水、农作物生长受到较大影响。
  为支持我市抗旱工作,进一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经积极争取,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4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遭受干旱灾害地区兴建应急抗旱水源和抗旱设施建设及抗旱设备添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