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目标推动乌市跨越式发展

  2014年上半年相关经济分析已经落实到位,确定下半年目标成为现如今工作重点。上半年,乌鲁木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6%、工业增加值增长1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1.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9.3%……7月31日,乌鲁木齐市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一个个数字标出了乌鲁木齐经济逆势上行的轨迹。
  乌鲁木齐上半年经济发展,逆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利影响之势,逆严峻复杂稳定形势严重干扰之势,实现良好开局,延续了前几年经济高速发展势头。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11亿元,同比增长12.2%;2011年,1700亿元,增长17.1%,创近23年来新高;2012年,突破2000亿元,达到2060亿元,实现17.3%的增长速度,增速居全国27个省会城市之首;2013年,2400亿元,增长15%,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三年翻一番”,尤其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取得历史性跨越。
  连续多年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是乌鲁木齐连续多年保持社会稳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曾多次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在乌鲁木齐,稳定才能发展,持续稳定持续发展;大稳定、大发展;小稳定、小发展;不稳定、不发展,甚至可能倒退。实践也证明,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方案都难以实施,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如同一篇大文章,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谋划和布局,对于乌鲁木齐来说,发展应向何处着力?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所指出的,发展要往深处着力,不能为发展而发展,不能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必须把争取人心、长治久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确立发展惠及民生、民生赢得民心的观念,让人民群众直接得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坚定不移地推动新疆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着眼于长治久安的发展,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民族团结的强大推力,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保证。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着眼点、着力点,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再接再厉,抓住当前改革发展的良好机遇,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重要契机,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目的,全力以赴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顺利实现,推动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