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底线民生投入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民生投入是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是稳定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举措。2014年,佛山市财政将加大底线民生投入,全佛山预计增支近3000万元,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努力做到补助标准跟随经济增长而逐步提高,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体负担与保障困难群体基本需求。
  加大底线民生投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重点内容之一。今年主要是采取了以下三大措施:一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从1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不低于369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不低于290元/人月,有条件的区可适当提高。预计全年全市财政将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2亿元,比上年增加投入2061万元,增幅达15.7%。二是提高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从1月1日起,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人员的供养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来确定,供养标准从之前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提高至70%。供养标准提高后,预计全年全市财政将支付补助资金4402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531万元。三是提高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6月23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从7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按新的政策,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在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90%,在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80%,在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45%;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平均达到80%,年报销*6封顶线不低于6万元。按新政策测算,预计全年全市财政将支付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510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78万元。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将推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来抓。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完善,我市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实现了规范行政、动态管理、透明监控、应保尽保的保障机制,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分类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和物价上涨与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为补充的“低标准,广覆盖”的救助体系,充分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党群关系,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