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市财政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省、市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出台了《阜阳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市财政系统未来5年内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架构逐步完善。
《实施办法》共分六个部分,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不断加大治本力度,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展现财政良好形象、加大信访查办力度,切实选好用好干部等方面细化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4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措施,突出了财政特色,内容详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将会有力地推动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