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泗县立足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综合发力,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体系,扎实推进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项目实施。
一是购买一份保险。2013年以来,该县由县财政出资,按照1000元/人/年的*6缴费标准为所有计生特扶家庭代缴全部养老金,同时享受统一30元/人的政府补贴,并由政府出资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部个人缴费。
二是兑现一份奖励。制定并下发了《泗县201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对独生子女伤、病残三级以上或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240—4080元的特别扶助金。2014年,该县已为67名特扶对象发放资金25.15万元。
三是组织一支队伍。依托基层乡镇、村计生干部,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的作用,以乡镇为单位组织16支志愿者队伍,与失独对象进行“一助一”结对,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心理上的慰籍。 同时,发挥志愿者队伍中医务人员作用,每年为失[*{7}*]庭成员进行一次常规项目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关爱到人。
四是送上一部手机。利用人口基金项目,自2013年开始,每年为每位特扶人员配备手机一部(含180元话费)。组织志愿者平时定期通话,问寒问暖;在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通过电话慰问的形式,对计生特殊家庭开展亲情关怀,进行心理疏导。
五是送去一份礼物。开展“人文关怀,节日慰问”活动。自2009年特扶在该县实施以来,每逢重大传统节日,县人口计生委、县计生协均组织在亲自参与的同时,组织社会各界对计生特殊家庭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并送去节日慰问金、慰问品,折合人民币达21余万元。
另外,2013年,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泗政发[2013]29号),对关怀计生特殊家庭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在实际工作认真加以落实。一是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失去子女时,由人口基金发放不少于10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二是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由人口基金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应急救助;三是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建立县、乡两级党政领导、部门联系帮扶责任制,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1000 元,连续帮扶不得少于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