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管理

  近日,宁德市财政局、国资委、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宁财资【2014】3号)。《通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自2014年7月1日起,须按规定统一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租或交易。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健全我市进场交易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