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楚雄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687万元

  2014年我州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数为7608套(户),中央补助我州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687万元,其中:基础专项部分7087万元、以奖代补部分1600万元,将全部用于我州十县市发放租赁补贴、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