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职责,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查处力度。投资、担保等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一线把关职责,既要管本行业企业的规范经营,又要管本行业企业非法集资的处置。会议强调,通过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明显下降,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审理结案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有序推动涉案资金清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各级各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依法依规解决非法集资信访问题,不发生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市金融、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