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销售广告的性质认定
(1)一般情况: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2)具体确定+重大影响: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
【注意】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一旦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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