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返还、优惠续租和留购。
  1.返还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通常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余值)、“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协议规定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租赁资产
  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注册会计师微信号
专业的cpa考生学习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干货满满,抢鲜分享。欢迎关注微信号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