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期财务报告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原则
  2.遵循重要性原则
  判断重要性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当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
  3.遵循及时性原则
  中期财务报告计量相对于年度财务数据的计量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
  (二)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和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1.在上年度中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其中期财务报告中也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企业中期内如发生合并范围变化,应区别情况处理:
  (1)上一会计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报告中期不再符合合并范围的要求,本中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中期内处置了所有子公司而且中期又没有新增子公司,则本中期就不必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但按要求提供的上年度比较会计报表,本中期仍然应提供合并会计报表。
  (2)中期内新增符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应纳入中期的合并范围。
  3.上年度财务报告除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还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比较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一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注册会计师微信号
专业的cpa考生学习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干货满满,抢鲜分享。欢迎关注微信号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