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
  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失;
  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