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回租赁资产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的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
  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1)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如果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优惠购买价)
  如果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