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1)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2)解除的情形:
  ①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
  ②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
  ③对方当事人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
  管理人选择权的限制
  只能履行
  ①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②保险公司破产时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
  ③除严重影响变价价值且无法分别处分,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
  只能解除
  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进入破产程序时要提前终止,进行净额结算。
  结果处理:
  ①继续履行有损失的:共益债务;
  ②解除合同有损失的:只能就实际损失部分申请,违约金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