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2009年单选题)
  (1)监事会
  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2)董事会
  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受1/3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对管理者兼职的限制
  (1)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2)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3)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4)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