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人应为法人,而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3年以上,最近2年持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3)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协议转让价格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2008年单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