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