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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二)评价不利影响
  (三)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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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四节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的内容。
  【知识点】:临时借调员工
  (一)总体要求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借出员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时才不会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1)只能短期向客户借出员工;
  (2)借出的员工不得为审计客户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禁止提供的非鉴证服务(请链接教材第二十二章第六节);
  (3)借出的员工不得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
  (二)评价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借出员工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三)采取防范措施
  (1)对借出员工的工作进行额外复核;
  (2)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职责,使借出员工不对其在借调期间执行的工作进行审计;
  (3)不安排借出员工作为审计项目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