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名师班
2015《审计》精华解析:利益冲突
  2015年注会考试即将到来,为辅助广大考生注会考试最后复习阶段的冲刺,高顿网校特别推出系列文章,旨在帮助学员们总结注会六门科目每章节需要背诵的重点内容。以下是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科目第三章职业道德原则的重要考点精华之利益冲突:
  精华预习点:利益冲突
  1.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利益冲突]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或与客户的主要竞争者存在合资或类似关系,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2.客户与客户的利益冲突]为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而这些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对某一事项或交易存在争议,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或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
  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利益或业务活动可能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光明磊落、坦坦荡荡!];
  2.如果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以上客户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3.如果为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不管他们之间有无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除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外[征得同意后],注册会计师还应当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分派不同的项目组为相关客户提供服务;
  2.实施必要的保密程序,防止未经授权接触信息。例如,对不同的项目组实施严格的隔离程序,做好数据文档的安全保密工作;
  3.向项目组成员提供有关安全和保密问题的指引;
  4.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5.由未参与业务的高级员工定期复核防范措施[不是复核工作底稿!]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