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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经济法》重点讲义:表见代理

发布时间:2015-10-16 14:06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1、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一切看善意相对人的脸色:
 
  (1)如果善意相对人自己不想玩儿了,可以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大家各回各家;
 
  (2)如果善意相对人自己想玩儿,可以基于“表见代理”要求被代理人陪着玩儿,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2)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期限尚未结束,但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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