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自治区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南宁市窗口服务先进行业”等,市局以及下属各城区局、县局全部被授予市级以上 “文明单位”称号,累计获得各种荣誉称号一百多项,先后被评为南宁市行政效能监察十佳单位、南宁市文明行业、南宁市红旗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所有区(县)局都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2月,南宁市国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10月26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广西国税系统*10获得这两项荣誉的单位,也是全国税务系统*10获得这两项殊荣的省会城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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