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买卖合同以外的处分合同都要以处分权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呢?

根据教材80页的说法,是不是除了买卖合同以外的处分合同都要以处分权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呢?

孙同学
2018-03-31 13:16:53
阅读量 471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诲人不倦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文思敏捷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除了买卖合同以外的处分合同都要以处分权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呢?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这个问题其实挺复杂的,涉及到无权代理等问题。

    一般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但是如果认定属于表见代理则有效了。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处分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8-04-01 10:13:03
  • 收起
    孙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我问的是无权代理下面的那个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不是无权代理啊。书上不是说了,在出让人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合同吗。我就想问其他的处分合同是不是一定要权利人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合同才能生效。
    2018-04-01 12:55:30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同学,你好!

    这个原则上是这样的。

    在买卖合同解释出台之前,依照《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2012年出台的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是说,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的。这一规定是科学理性的回归,与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合同的相对性相一致,有助于更好的解决实践中合同无权处分的问题。

    也就是说无处分权的处分的时候如果对方不是善意的第三人时,这个就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祝学习愉快!


    2018-04-01 15:16:23
  • 收起
    孙同学学员追问
    那老师你到底是同不同意,教材上所说的买卖合同不管转让人有无处分权买卖合同均生效的看法嘞。 换句话说,我是否可以理解成,合同是买卖合同,或者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这两个条件满足一个,那么不管处分人有没有处分权合同均生效呢?
    2018-04-01 16:18:31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不同意啊,我的意思是如果对方知道 卖方是无处分权的人,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

    如果买方不知道卖方是无处分权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你按照善意第三的理解可以。但是要都满足才可以。合同是买卖合同,同时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

    2018-04-01 17:06:30
  • 收起
    孙同学学员追问
    这。。。老师你确定吗,因为网课里面老师也没有说教材是错的呀,教材里面那段话可是国家的司法解释,你有别的材料证明教材那段话有问题吗?
    2018-04-01 18:23:08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quote]

    这个总结还是有点问题

    这种情况还是仅仅适用无处分权的 买卖合同; 其他的不适用(其他的无处分权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quote]

    这个问题我仔细核对了。

    如果第三人不是恶意的,即行为人不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这种情况适用无效),那么这个无处分的处理合同有效。不管是买卖还是其他处分行为。

    也就是说,我前面说的条件不妥当,即使知道是无权处分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不是恶意的就好)








    2018-04-02 09:42:39
  • 收起
    孙同学学员追问
    处分合同应该除了买卖合同就是赠与合同了吧。 那就是说,在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转让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真权利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其他情况下,出卖人有没有处分权合同均有效。 买卖合同以外的处分合同(赠与合同),处分人没有处分权,那么处分合同效力待定。就算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但是由于这个是无偿行为,那么权利人不追认合同依然无效对么?
    2018-04-02 14:54:22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对的!不追认就无效了。

    2018-04-02 15:22:59
  • 收起
    孙同学学员追问
    噢噢好的,谢谢老师。 1.老师你还没有回答我最上面那个问题,就是处分合同是不是除了买卖就是赠与。 2.我在买卖合同这里看到一个名词是受领交付,能不能直接说成取得啊,或者说接受交付,感觉这个词太拗口了。
    2018-04-02 16:40:45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1.老师你还没有回答我最上面那个问题,就是处分合同是不是除了买卖就是赠与。   从逻辑上看就这些,不是卖就是送了。

    2.我在买卖合同这里看到一个名词是受领交付,能不能直接说成取得啊,或者说接受交付,感觉这个词太拗口了。

    受领交付,是合同法领域的法律术语,意思是接收合同标的的一方在债务人交付合同标的时予以查验并接收合同标的。

    所以,还不能那么说。

    2018-04-02 17:05:33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盈余公积算不算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2023-06-14 18:29:24
  • 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什么?

    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资产减负债。原因是所有者权益,指的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2023-06-13 13:22:25
  •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贷方向表示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2023-06-13 09:16:13
  • 所有者权益公式是怎样的呢?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的期初数,四项中有多少填多少没有就不填。

    2023-06-12 16:43:44
  • 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

    2023-06-08 17:39:15
精选问答
  • 上年利润为负数,今年正数,增长率怎么算?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贷方向是什么样的?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 税后经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分别是什么科目?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 建筑业工程材料开具发票交税率是13%还是9%的?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