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这里说他人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基于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具体是什么情形?

老师,请帮忙分别举例子说明下,债权转让这里说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基于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具体是怎样个情形。 谢谢

S同学
2020-06-10 20:12:24
阅读量 373
  • 沈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春风化雨 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 教无常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债权转让这里说他人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基于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具体是什么情形?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比如说赠与合同,是甲要赠与乙一样东西的合同,乙是特定身份人,这样的话,甲不可以把这个合同再转让给丙说你给我送个东西和乙吧~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什么是债权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6-10 2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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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C同学
    请问债权转让在什么性质的合同中债权不得转让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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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学
    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主体,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 张老师
      您好,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
  • J同学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什么不同>
    • 查老师
      简单地说: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级土地市场,这个市场由国家垄断,只能由政府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卖给土地使用人的行为,这个市场卖方只有一个就是国家。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最高使用年期,例如住宅70年,工业、综合50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二级土地市场,这是指已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或单位将土地转卖给其他人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炒地行为,这个市场卖方就是很多个了。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都是剩余年限,就是土地的最高年限扣除已使用的年限
  • 冯同学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
    • 吴老师
      正确答案:b 解析:该定义的关键信息为“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以及“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两种情况满足一种,即符合定义。a项中张先生替小王还债,符合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属于债务承担;c项中小王让小李将钱还给张先生,符合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属于债权转让;d项中即属于债务承担也属于债权转让,二者都符合;只有b项中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都没有转让给邻居,不符合定义。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 神同学
    转让合同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合法有效吗
    • 袁老师
      你的看法是准确的。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条规定与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一样,都明确规定了由债务人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要件。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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