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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这个答案是不是只有已经发生减值,而且在整个存续期间的实际利息用摊余陈本*实际利率且它是已经购入或者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其他两个阶段的都是“非购入或源生已经发生的金融工具”呢?”
花同学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
这个你理解没太大问题,但是不完整。
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应当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二)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企业应当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在确定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的所有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以及初始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第一个阶段和第二个阶段是专门针对 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
祝学习愉快
我按照老师的粗算法算(100*5%+(-9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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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


年利率=利息/(存期*本金)*100%。年利率,指一年的存款利率。所谓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就是指一定期限内利息额与存款本金或贷款本金的比率。通常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种。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月利率按千分之几表示,日利率按万分之几表示。

利息税的计算公式:利息税=本金×存款利率×存期×利息税税率,我国现行所谓“利息税”实际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