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吗?

天然孳息的取得,可以根据物上请求权取得?物上请求权是怎么定义的?

l同学
2016-08-28 13:00:22
阅读量 486
  • 周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文思敏捷 博学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用益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吗?我的回答如下:

    学员,您好!

    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权益,用益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6-08-30 14:45:39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段同学
    妨害排除力(物上请求权)怎么理解
    • L老师
      你好,物权的妨害排除力(物上请求权) 物权的妨害排除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排除他人妨害以恢复权利人对物正常支配的圆满状态的效力。 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等。
  • 木同学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与排除妨害纠纷的区别
    • 俞老师

      前者是具体的经营权利纠纷,后者是侵害民事权利纠纷。

      前者,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即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承包合同履行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侵权纠纷。如发包方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经承包人同意收回承包地或强迫原承包人放弃承包地搞土地流转。

      3、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在乡镇以及县级郊区的城乡交接地带,由于城市开发、城镇化、工业化与农户土地上利益的保护二者产生冲突,土地征用以及补偿和善后处理往往涉及多名承包户。


      后者,既然连到一起提问,可以这样举例:甲承包土地进行耕种经营,乙在甲的承包地四周挖坑设置障碍影响甲的耕种经营,甲就可以要求乙排除妨碍。这就属于占有排除妨害纠纷——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妨害占有,指非侵夺占有而妨碍占有人管领其物,致其使用可能性及利益遭受侵害。《物权法》赋予占有人对抗他人非法妨害其占有的权利。

  • R同学
    根据我国刑法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有哪些
    • 查老师
      1.偷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征管法所列偷税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除追缴其不缴、少缴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骗取出口退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4.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5.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6.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未按规定期限缴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8.未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D同学
    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下列各项中,行为人的行为不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 龚老师
      a 物权请求权,又称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a选项属于债权请求权的情形。故本题选a。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盈余公积算不算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2023-06-14 18:29:24
  • 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什么?

    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资产减负债。原因是所有者权益,指的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2023-06-13 13:22:25
  •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贷方向表示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2023-06-13 09:16:13
  • 所有者权益公式是怎样的呢?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的期初数,四项中有多少填多少没有就不填。

    2023-06-12 16:43:44
  • 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

    2023-06-08 17:39:15
精选问答
  • 上年利润为负数,今年正数,增长率怎么算?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贷方向是什么样的?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 税后经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分别是什么科目?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 建筑业工程材料开具发票交税率是13%还是9%的?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