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形成权适用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追认权、撤销权和解除权这些吗?

请问除斥期间如何理解

C同学
2019-05-18 23:57:30
阅读量 330
  • 封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良师益友 教导有方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一般形成权适用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追认权、撤销权和解除权这些吗?我的回答如下:

    你好,同学。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而且除斥期间过后,你的权利就消灭了(不仅仅是胜诉权,而是实体权利整个消灭)

    祝学习愉快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5-19 11:59:19
  • 收起
    C同学学员追问
    请问哪些情况适用除斥期间
    2019-05-19 21:39:10
  • 封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一般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比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这些。

    2019-05-20 11: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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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诺同学
    (无权代理的)追认、拒认、催告、撤销权的期限(除斥期间)多长?
    • 叶老师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一个月期满,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F同学
    无权处分撤销权除斥期间
    • 汪老师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无权处分撤销权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无权处分行为:

      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在中国立法中主要体现在合同法51条,国内学者通常认为该条是中国对于处分制度的确立。在学理上,由于两种模式下的理论环境不同,引发了对于无权处分内涵的讨论,也引发了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联系等一系列问题。

      无权处分撤销权除斥期间补救措施

      比较完美的方案是修改《合同法》的规定,仿照《日本民法典》第560条的规定[21]及《意大利民法典》第1478、1479条的规定,规定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合同,使无权处分人负担使相对人取得合同约定权利的义务。但鉴于《合同法》民商合一的体例,修改法律绝非易事,非一朝一夕可成。比较现实的方案是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8条、第49条关于相对人催告权及撤销权的规定,使相对人得以主动结束法律关系不确定的状态,这也是是司法实践中的观点。此外,由于权利人的追认权具有形成权的性质,因此,也可以类推适用《合同法》第55条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在权利人逾期1年行使追认权时,认定追认权消灭,合同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类推适用第48条、第49条、第55条的规定并不能使相对人回归合同当事人的地位,仅是使其得以主动结束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未定的状态,进而主张《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权利,其应得利益并未完全得到保护,比如机会损失,既不能确定也难以赔偿。

      遇到此类问题,请你按照以上内容去解决。那么希望以上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

      产权人无权处分他人遗产

      妻子冒领丈夫存款及转存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

  • 零同学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的除斥期间
    • 邓老师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年是客观起算标准,1年是主观起算标准。
      即4年半的时候才知道有可撤销的事由,那么就只能在半年内行使。
  • 清同学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如《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失。
    • 孙老师
      a 答案解析:
      [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如《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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