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解程序的执行过程中,乙可以就小汽车行使担保物权吗?

C选项说的是什么意思呀?

心同学
2020-04-09 21:01:00
阅读量 227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诲人不倦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文思敏捷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在和解程序的执行过程中,乙可以就小汽车行使担保物权吗?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举个例子,甲公司欠债权人乙100万,甲公司以其小汽车担保,现在甲还不起钱,申请了和解,在和解程序的执行过程中,乙可以就小汽车行使担保权,将甲的小汽车卖掉来抵偿欠乙的100万。

    而选项C的意思是,乙不能就小汽车行使担保权,所以C错误。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担保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4-10 09:35:00
  • 收起
    心同学学员追问
    和解程序过程中也能行使担保物权吗
    2020-04-10 09:47:00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可以,和解程序对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无约束力,该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即受理和解申请之日起,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权利。债务人如要避免担保物被执行,需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决。

    2020-04-10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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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陈同学
    诉讼程序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可以同时启动吗
    • 廖老师

      分情况:

      特殊程序标的与普通诉讼程序不重合的,可以同时存在。

      特殊程序标的与普通诉讼程序重合的,如果申请人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又就相关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需二选一;申请人不撤回起诉的或申请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则应裁定不予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在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被申请人就相关权益争议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以上仅供参考。

  • 王同学
    在拍卖程序中,权利人和被执行人自行进行处分.可以吗
    • 刘老师
      不可以的。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 祈同学
    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如何理解?72
    • 郑老师
      由于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性质,物权可以先于债权来行使。
      比如,一个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算下来有一百万,这一百万假设都要用来偿还企业欠下的债务,但是其中有三十万曾经被该企业用作抵押,借了甲的三十万债务,这时假设又有债权人乙和丙来主张债权,但是当时并没有设定担保,那么不管这三个人谁的债权数额最大,都应该先偿还设定了担保物权(抵押权)的甲的那三十万的债务,余下的再在乙丙之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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