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1.诉讼时效的及时抗辩,当事人一审未提出诉讼,二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基于新证据证明的情形除外。这个“新证据”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诉讼时效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南同学
2019-09-13 23:17:40
阅读量 1187
  • 封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良师益友 教导有方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诉讼时效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同学,你好

    这个是否属于新证据要法官判断,民事审判遵循“自由心证”原则,对于证据的判断和采纳由法官遵照规则自主决定,所以新证据考试不会让你判断,我们教材上也没有展开去讲。

    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你可以主动适用,但是不能主动放弃。

    勤奋的同学,请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诉讼,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9-14 12: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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