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完善中国银行监管制度的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监管的作用,必须不断完善银行监管制度。
(l)实施有效的全方位持续监管。监管当局应尽快实现银行监管重心由市场准入向银行产品或银行工具的经营过程的风险管理以及建立退出机制的转移,特别是加强对银行往来业务的监管力度,这里的银行往来业务包括在银、证、险之间的往来业务。此外,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国外资本进入中国渠道将变得畅通,这对监管工作形成挑战,要求监管当局加强监管长期规划,强化监管工作的持续性和预见性,实现持续性监管。
(2)增强现场与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计划性。要加强对现场检查工作的系统管理,首先应该增强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由大区行确定比较合适”总行X一些共性的、突出的、亟待了解的问题,在年底前作为次年的检查计划下达给大区行,大区行在此基硇上再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及时确定本辖区次年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然后由执法领导机构统一下达给各中心支行。
中心支行再将检查计划进行系统安排,确定各项检查的检查对象、内容、时间、方式和承办部门,使时间安排、人员调配和检查内容都做到协调一致,避免重复检查、重复处罚和检查碰车等现象,可以大大提高检查效率,强化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增强检查信息的利用效率。同时,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计划性也应增强。年初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监管重点,及时调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格式、内容与报送方式。对需经各级人民银行审核批准的事项,在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也可有所不同,但是其调整应是自上而下有计划实施的,不能由各级人民银行各自为政,擅自调整。
(3)建立CFP金融监管信息“快速通道”。一方面应加强对基础工作的研究,积极开发软件,建立统一的对CFP金融机构进行评价及应付风险防范的预警、预报系统、数据资料处理系统、文件管理等。利用CFP金融机构各种不同类型风险的监测预警系统,建立CFP金融机构“快速通道”,定期不定期召开各商业银行行长会议,及时汇报不良贷款升降状况,分析形成的原因,研究采取措施,力争使各种问题能够发现早、处理快,不能延误防范和化解CFP金融风险的时机。
另一方面要尽快实现CFP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计算机联网,这样既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报送报表的时效和非现场监管的质量,又可以避免CFP金融机构对账簿报表的“处理和加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进而提高对监管工作的数据支持及监管质量。
(4)建立高素质监管队伍。为了强化监管能力,一是可派监管人员到被监管单位挂职交流,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人员到CFP金融机构迸行挂职锻炼。二是组织实施岗位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突出CFP金融机构具体业务、计算机操作和CFP金融法规的学习,培养一批有理论、精业务、懂政策、会计算机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把新分配的有潜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监管队伍中。
(5)树立“大监管”概念。要建立CFP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做好CFP金融监管工作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因此,中央银行要制定“大监管”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大监管”协调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和监管目标,进一步强化“大监管”的合力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