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AFP需要具有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一定社会的公民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知 识、意志和情感的总和。法律配置资源的方法是明确主体、确认产权和规范物权以及债权。第 —,法律将人们依一定依据划分为具有特定属性的主体,如国家、组织和个人;第二,法律规 定人们对物的财产权利,如公有、共有和私有;第三,法律规范人们处理物权的行为,如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第四,法律使人们的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即法定权利和义务关 系;第五,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即假定、处理和制裁;第六,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 施。所以,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则。法律文化的科学性就在于它教人们透过社会现象看问题本 质。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深层逻辑性决定其是设计和管理计划的最重要的内容和依据,也 是金融理财师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金融理财师是代人理财的专业工作者
在“代人”的过程中会发生人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金融理财”过程中有大量的财产 关系需要处理。可以说,金融理财师工作的过程即履行理财法律和代理合同的过程。金融理财 师与其工作团队和银行共同构成金融理财服务的受托人、代理人。金融理财师个人与其工作的 团队和银行之间具有聘用、合作或者承包关系。
金融理财的定义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理财是指对资本金和负债资产进行科学 合理的运作,以实现财富的增值、保障和有效配置的目的;而狭义的金融理财是以个人和个人 所延伸的家庭来考虑,它是为了实现个人或家庭的全部财务目标,根据当前财富和未来收入情 况而制定和实施协调一致的总体计划,以提高财富的效能的经济活动。本节内容多指狭义金融 理财,即个人理财业务。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个人理财暂行办法》)的 规定,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 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1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分类
根据《个人理财暂行办法》的规定,理财类别分为顾问类金融 理财服务和综合类金融理财服务。顾问类金融理财服务包括咨询、 规划、产品推介等;综合类金融理财服务,包括投资和资产管理。 在综合类金融理财服务中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 又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1.理财顾问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 介等专业化服务。2它是指基于全面资产规划提供理财计划的服务,这里不涉及投资理财,仅 是一种传授理财观念、方法和提供理财指导的顾问服务等。但是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 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理财顾问服务。3
2.综合理财服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 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4它是指对退休 计划中客户已经发生的供款提供理财服务。在退休计划中所包括的既定养老金、权益类资产和 隐性资产不属于发生的供款,这类资产可能在今后会陆续转化为供款,金融理财师只能对客户 发生的供款提供理财服务。
3.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区别
(1)服务内容不同
理财顾问服务只是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投 资和管理。而综合理财服务则提供包括咨询、建议、理财计划制定和执行在内的一揽子理财服务。
(2)风险的承担方式不同
在理财顾问服务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由于客户是自己 进行资产的投资和管理,所以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由客户自己承担。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 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 由客户承担或由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5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3同上。
4《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5同上。
(3)服务的客户范围不同
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6而顾问服务面 对的客户是不特定的,.一般是随机的。
(4)业务的管理不同
针对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不同特点,商业银行分别制定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 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7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 内部控制和定期检査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8
综上所述,理财顾问服务是综合理财服务的前提和基础;综合理财服务是理财顾问服务的 核心和延伸部分。通常,前者是一次性服务,按照时间、内容和份数收取咨询费,后者是持续 性服务,按照管理资产金额的比例收取佣金。在上述两类理财服务中,金融理财师与客户之间 的法律关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