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7解读:所得税分类
  按照税制的结构,通常可将所得税制划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二元或混合税 制3种类型。从世界各国所得课税的实践来看,最早在英国实行的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 税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分类所得税制逐渐为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税制所替代。

  (一)分类所得税制

  所谓分类所得税制,就是把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所得按来源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别,对各类不同性质的所得规定不同的税率,分别现对不同所得区别对待计算、征收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是根据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应区别的原则对待的原则设计的。如对勤劳所得,应课以较轻的税,而对投资所得,因所含辛苦较少,应课以较重的税。实行分类所得税,不仅可以依据所得的性质征收不同 的税收,而且便于广泛采用源泉一次征收的方法。

  分类所得税制下,税源容易得到控制,并减少了汇算清缴的麻烦,但建立在所得分类征税 基础上的源泉课征,难以根据综合反映纳税人纳税能力的税基,采用累进税率,从而对收入分 配进行调节。

  (二)综合所得税制

  所谓综合所得税制,就是把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类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如何,作为一个所得总体,综合所得税制的建立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既然所得税是一种对人 征收的税,因而其应纳税的所得就应该是综合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的各类所得的总额,综合 所得税最能体现税收按能负担的原则。

  与分类所得税制采用源泉课征法不同,.综合所得税制普遍采用申报纳税法进行征收。综合 所得税制下,税收的征集或是以账单到期即付为基础实行代扣代缴,或是纳税人赚取收人后上 缴估算的税款。

  (三)二元或混合税制

  所谓二元或混合税制,就是将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并,对所得税实行分项课征和综 合计税相结合的课税制度。这种税制的特点是,既坚持了按能负担的原则,又坚持了对不同性 质的所得要区别对待的原则。其征收方法也是源泉课税与申报纳税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