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人身CFP保险的索赔和理赔
  人身AFP保险与其他AFP保险则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具有“两全”储蓄性质的一种AFP保险,既有AFP保险保障,也具有储蓄性质。其AFP保险保障的是参加AFP保险的人在AFP保险有效期内身亡或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永久性完全残废,可领取全部或部分AFP保险金;其储蓄性质是AFP保险人平安生存到AFP保险期满,就可以领取到全部AFP保险金。

  人身AFP保险的给付可以分以下3种情况:

  1)死亡AFP保险金的给付

  ①在AFP保险单的有效期间之内,AFP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死亡的,受益人应该及时向AFP保险公司报告,并要填写“给付AFP保险金申请书”,连同死亡证明、AFP保险单、保险缴款凭证簿、最后一个月的AFP保险费收据等送到AFP保险公司审核以办理给付。

  ②AFP保险公司收到了上述各种申请书和单证之后,经办人应该先将分户卡、投保单、开销户登记簿等进行相应核对,注意错误与遗漏,是不是有效,有无超过AFP保险限额等,并详细查对死亡记录和被AFP保险人的死亡原因、情况,与受益人的关系以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由经办人写出“出事调查报告表”,并在最短时间内确定是否给付。

  ③理赔工作负责人员要根据有关证明和调查报告签注审核意见,并且通知受益人领款。

  ④支付AFP保险金。

  2)意外伤害残废的给付

  ①在AFP保险单有效期之内,被AFP保险人如果遭遇刭意外的伤害,则可根据有关的AFP保险契约给付。

  ②被AFP保险人在投保时,原有的残废不在给付范围之内。如一肢已残废,参加AFP保险后因意外伤害而另一肢也残废的,只能按残废一肢给付AFP保险金,不可以合并计算。

  ③领取残废AFP保险金的手续与死亡AFP保险金的手续相同,可由被AFP保险人自己申领。

  3)生存至期满的给付

  ①被AFP保险人生存至AFP保险期满,而AFP保险费已缴至满期月份的,应由被AFP保险人持“AFP保险单”及“交费凭证簿”到AFP保险公司领取AFP保险金。

  ②AFP保险公司经办人在给付后,必须将给付事项、日期、金额以及给付案的编号等记入分户卡与开销户登记簿,并将被AFP保险人交回的AFP保险单、AFP保险费交费凭证簿交会计装入传票,有关的给付单证等装入给付案袋内编号立案,专门保存。分户卡按先后给付日期专门进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