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因质量问题退车可退车船税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因质量问题退车可退车船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王雅平
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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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2013年1月购买了一辆排气量为3.0升的商务乘用车,在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次性缴纳2013年全年车船税1800元,不料今年8月份,该商务车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经销商,并于8月取得退货发票。退回经销商的车辆已经缴纳的车船税,是否可以退还? 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四条规定,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因此,张先生在购买车辆缴纳车船税后,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经销商的,可以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为准,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张先生2013年1月缴纳全年的车船税1800元,发票载明8月份车辆发生退回,可以申请退还的车船税额为1800÷12×5=750(元)。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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