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从前的错误,我们不再犯,从前的良举,结合社会特征来用。
籍账即户籍管理,籍账制度的主要内容为:登记人口和劳动力数字,按人口抽人头税,按劳动力征发徭役和兵役。据史载,这个制度是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首创的。
《史记·商君列传》载:秦孝公三年,颁布《分户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秦孝公十三年又规定“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即父子兄弟都必须分家立户。由此,户成为缴纳赋税的单位,一直延续了几千年。
中国对籍账的管理极为完备。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三年(486年),实行三长制。三长就是邻、里、党。其制为“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设置三长制,是为了防止百姓逃避国家课役。据《魏书》载,实行三长制后,“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内安之。”
金代规定:“京府州县郭下则置坊正,村社则随户多少为乡置里正,以按此户口,催督赋税,劝课农桑。”(《金史》卷四十)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先后以丁粮多少为序,凡十年一周,日排年(《明史》卷七十七)。里甲组织除了设里长、甲首外,还设有里书,协助里长编制黄册,摊派税收。
为了配合里甲制的推行,统治者又设置了黄册制度和鱼鳞图,作为征收赋税的依据。《唐律》中的《户婚律》规定严禁漏报户口。凡漏报户籍的,甲长处徒刑三年。里正也要依所辖区脱漏户口的多少,处笞刑至三年徒刑不等。如果里正有意脱漏户口以牟取私利的,以枉法论,处徒流直至加役流。《大清律》规定更细致:若里正失于取勘,致有脱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
总之,籍账制度是与封建的专制体制紧紧结合在一起的。它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让农民为国家提供劳役和税收。所以在西方国家,民主制度建立后就及时废除了这种籍账制度。
书外人语:
籍账制度严户籍,按人抽税征徭役。
封建专制农民苦,民主制下终被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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