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备考辅导: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的下列决定后,应当在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9,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第二,不予核准或者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