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要求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l5亿元的公司除外。
  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l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不提供担保;发行公司提供担保的,其要求与此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