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1.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决议并公告
  3.表决程序及相关要求。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保荐事项
  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证券,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四)编制申报文件
  保荐人(主承销商)还应负责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责任,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l个完整会计年度,自上市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