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15:00~15:3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