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承销机构的标准
  1.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两年以上。
  2.证券公司从事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的资格的条件:
  (1)合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2)通过证券协会的创新类试点证券公司的资格评审。
  (3)证券公司财务指标的要求
  总资产不得低于50亿,净资产不得低于25亿,净资本不得低于20亿。
  净资产越高表明证券公司流动性资产越高,代表证券公司经营能力越高。
  (4)上季度的净利润不能低于4亿元人民币;
  (5)净资本利润率不能低于8%;
  3.设有专门的融资融券承销业务的部门。
  4.据有从事融资融券承销业务的资格及其它要求。
  重点:1.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才可以做短期融资券的承销业务;2.对证券公司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财务指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