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受托机构(是承担信托资产发售过程的中介机构)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是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因承诺信托而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
  受托机构依照信托合同约定履行下列职责:
  (1)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2)管理信托财产;
  (3)持续披露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
  (4)仍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信托利益。
  (5)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受托机构被依法取消受托机构资格、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在新受托机构产生前,由中国银监会指定临时受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