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五、持有人会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对包括短期融资券在内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进行了规范。
  持有人会议由同期全体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组成,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持有人会议根据规程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同期全体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