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投资基金》考点精讲:“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问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