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4个阶段)
  1.投资银行业的初期繁荣
  1927年的《麦克法顿法》取消了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
  1864年的《国民银行法》严厉禁止国民银行从事证券市场活动,只有那些私人银行可以通过吸收存储户存款,然后在证券市场上开展承销或投资活动。
  2.从20世纪30年代确立分业经营框架
  1933年通过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从法律上规定了分业经营。
  3.分业经营下投资银行业的业务发展
  脱媒,就是资金的投资和融通已经不通过商业银行(金融中介)来中转了,而是直接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的投融资。
  4.20世纪末期以来投资银行业的混业经营
  1999年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