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准备参加2015证券从业考试的考生,需尽快安排学习,做好备考规划,为助2015年考生顺利通关,掌握每科的考试重点范围,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梳理了章节知识点,旨在帮助考生快速记忆,从而充分备考。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熟悉]:
  一、设立原则:
  1、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一般情况下实行准则主义,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核准。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和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实行准则设立原则;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4、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制度。
  所谓核准主义是指除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外,还需经行政主管机构的核准企业才能有效设定
  准则主义是由法律为企业的设立制定出要件,凡符合法定要件者即可有效成立
  二、设立方式
  三、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人数≤200,并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注册资本的20%,剩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内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其中,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如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6.有公司住所。
  设立程序:
  【例题单选题】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A.35%B.20%
  C.25%D.40%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