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1.资本的含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注册资本,由股东认购或公司募足的股款构成,其基本构成单位是股份,所以,也可以被称为股份资本或股本。
  2.资本“三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具有确定性。我国目前遵循的是法定资本制的原则。
  (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努力保持与公司资本数额相当的实有资本。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是指除依法定程序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不得变动。
  3.资本的增加和减少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增加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增加公司的股份总数。
  (2)减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资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回
  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9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至于收购的资金来源,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公司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