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1.证券市场监管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证券市场业务和从事证券业的机构和个人的监管。
  2.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1)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需要。
  (2)保护正当交易,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
  (3)健全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4)及时提供信息,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需要。
  3.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公开性原则、公平性的原则、公正性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手段
  1.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利益,保障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督促证券交易机构依法经营,禁止违法交易行为,防止个别企业垄断操纵和扰乱证券市场,维持证券市场的秩序;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采用多种方式来调控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支持重点产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影响,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简言之,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就是要建立一个公平、有秩序、有效率的证券市场。
  2.我国目前主要采用行政管理监督、自律性管理监督、公开性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把运用法律手段与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结合起来。
  3.行政管理监督是一种最主要的管理监督方式。行政管理监督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法律性、强制性和全面性的特点。
  4.自律性管理监督主要指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及证券行业协会等建立一套自律性规章制度。
  5.交易所是一个证券交易的经营与服务机构,承担着证券市场的一级监管的职责,具有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活动的职能,是一种非官方的、带有自律性的监督管理。
  6.公开性监督是指每个证券发行和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公开原则,公开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信用等级证明、财务审核意见书、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最后审批意见。
  7.公众监督的主要方式有:
  (1)对发行上市公司进行评价和监督,即投资者通过阅读所公开的文件和资料,对该公司进行分析和评价,来决定是否购买证券。
  (2)投资者认购证券特别是股票,作为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有权参加投票和检查公司账簿记录、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监督。
  (3)新闻媒介、投资团体或机构投资者的监督。
  8.证券市场监管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采取何种证券监管模式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发育程度与证券市场的自由度和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控模型。
  2.各国证券市场管理体制有三种模式:集中立法管理型、自律管理型和分级管理型。
  3.集中立法管理型,又称美国模式。有如下好处:实行统一的集权管理,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安全和秩序。证券监管机构有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或规则的职能,为证券市场的“自由性”创造了条件。美国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以预防性措施为核心。美国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兼有立法、执行和准司法权,所以保证了其对证券市场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4.自律管理型,又称英国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干预较少,政府也不设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证券的管理完全由证券交易所协会及证券交易商会等民间组织自行管理。
  5.分级管理模式包括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模式。二级管理指政府和自律机构相结合的管理。三级管理指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加上自律机构的管理。
  6.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1)我国证券市场是非自由的市场。
  (2)我国证券市场是相对独立的、非统一的市场。
  (3)证券市场自律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4)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
  (2)中国证监会同时还在各地设有振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有关股票发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前述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以及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3)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
  A.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
  B.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C.监管股票、可转换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D.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E.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东的市场行为。
  F.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管理证券业协会。
  G.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H.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I.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J.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性的业务活动。
  K.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L.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8.自律性管理机构
  (1)证券业协会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社会法人资格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2)我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依法设立并经特许可以从事证券业务经营和中介服务的专业证券公司、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及类似机构,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3)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事业法人。
  (4)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会员、会员大会、理事会和总经理组成。会员大会是该所的*6权力机构。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日常事务的决策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会员制方式组成,为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主要运作:证券上市、场内交易和结算与交割。
  (四)证券市场监管对象
  1.对证券市场主体的监管:证券市场主体分为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者(个人与机构投资者)
  2.对证券市场客体的监管:主要是对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进行审查。
  3.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指对证券公司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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